發布日期:2021-08-31 瀏覽次數:359
近日,河北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印發《河北省新農村建設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。
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河北省新農村建設目標任務是:通過新建、聯建、改造提升、綜合整治等方式,到2025年,完成村莊建設、人居環境治理,農村住房體現新特色,整體風貌展現新變化,農村人居環境得到全面改善,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。2021年,全省成線連片建設2000個美麗鄉村;
到2025年,全省建成1萬個以上美麗鄉村。
在健全鄉村規劃體系方面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優化縣域村莊布局,按照城郊融合類、集聚提升類、特色保護類、保留改善類、搬遷撤并類村莊類型,分類制定整治和建設管理策略,2021年年底前完成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,合理優化村莊布局,明確村莊分類。強化新農村建設規劃監管,完善鄉村規劃許可證制度,依法落實“一戶一宅”,落實建筑退距、間距以及高度、形式等風貌管控要求,嚴禁打著新農村建設旗號違法占地、違規建設。
在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品質提升工程方面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突出地方特色,強化技術服務,開展技術下鄉活動,大力推廣綠色環保技術,引導應用經濟安全、效果明顯的方式進行既有農村住房改造。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試點,在28個試點縣(市、區)344個村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試點,積極推廣現代布局、新型結構體系、新型建造方式和建筑節能技術。
健全管理制度,落實規劃建設管理、房屋結構設計、建筑工匠管理、技術服務指導、竣工驗收“五項制度”。完善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機制,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率達到100%,實現所有農戶不住危房。
分類施策推進治理,結合村莊特點,在2021年11月底前完成空置農宅整治。有效實施集中安置,引導搬遷群眾在縣城、中心鎮和農村新社區進行集中安置。